一、常州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活动规范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须实名认证,红包限本人使用。
2.消费者在活动指定商户以数字人民币方式付款时,个人数币钱包 (或者个人数币钱包绑定的银行账户上)需有足够余额用于消费。
3.参与活动的商户承诺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用券行为的管理。如发现参与买卖消费券或刷单、套现、抬价后接受用券等虚假消费行为及支持消费者将消费券用于购买购物卡或者储值卡的行为,将取消消费者或商户参与资格,收回消费者获得的优惠或商户获得的补贴,并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予以曝光。
二、退款规则
1.若用户在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效期内发生取消、退货行为,系统将优先退还数字人民币红包的金额。
2.若用户在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效期内发生退款行为,退回的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规则及使用有效期不变。
3.若用户在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效期外发生取消、退货行为,数字人民币红包将自动返还本次活动资金提供方,不再补发。
4.若用户在使用期间发生注销钱包行为,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活动发放的未使用数字人民币红包无论是否超过本次活动使用有效期,均自动返还本次活动资金提供方,不再补发。
5.涉及赔偿的,按国家相应法律规定办理。赔偿的具体支付方式由商户和消费者双方协商确定。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