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护照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办理因私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包括军人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因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供派出所报失证明/登报申明/申请人出具的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三种证明文件之一即可;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