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社会热点2023-12-01 07:21:13佚名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审

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敬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敬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其中167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敬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敬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省部级"老虎"张敬华被公诉 曾被举报让情妇开公司洗钱

在被查近10个月之后,“老虎”张敬华被公诉。

据最高检9月29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敬华将在湖北武汉受审。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张敬华被查十分突然,当时,他转岗到政协履新仅10天。

张敬华,男,汉族,1962年7月生,今年60岁,江苏泰州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曾长期在江苏省工作,担任过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等。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多说一句。

十八大之后,南京市有两任市长、两任市委书记落马。在张敬华之前,杨卫泽、季建业、缪瑞林先后被查。

在张敬华在南京工作期间,中央第七巡视组曾向江苏省委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南京市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消除杨卫泽、季建业恶劣影响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之后,张敬华多次召开会议,要求消除杨卫泽、季建业恶劣影响。

2021年2月,张敬华成为江苏省委副书记。当年11月20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消息,张敬华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11月29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张敬华以“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的身份主持会议。

这也是他落马前的最后一次亮相。

两天之后(2021年12月1日),张敬华被查。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

第二,张敬华曾被举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张敬华数年前曾被举报。当时举报人称,张敬华让情妇与家人注册多家公司,变相转移国家资金,将钱“洗进自己腰包”。

此外,2018年10月,有网民发帖称,2017年7月底南京发生了一起广电主持人“灯光秀”事件。当时就有舆论把矛头指向张敬华。但很快有回应称系谣言,南京警方对造谣诽谤者已经进行了依法查处。

第三,伴随着张敬华被公诉,官方首次披露了该案的更多细节。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 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8年3月,时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的张敬华履新江苏省环保厅厅长,他敛财的首站,就始于这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张敬华曾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人提供帮助。省部级老虎在“债务催收”上为人提供帮助的,并不常见。

第四,张敬华被“双开”时,通报中还有一个罕见之处。

今年5月,张敬华被“双开”,当时的通报中提到: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纪委网站截图

其中,“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表述,是首次出现在省部级“老虎”的通报中。

多说几句。

包括张敬华在内,近段时间以来,有多个“老虎”被公诉或逮捕:

  • 9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被决定逮捕

  • 9月27日,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被决定逮捕

  • 9月28日,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被公诉

  • 9月28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被决定逮捕

  • 9月29日,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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