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7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考泰安市级产业工会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报考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徂汶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会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以学信网验证报告为准;
(六)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
(七)在山东省总工会与泰安市总工会备案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能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