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9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西村街道 增埗五巷66号、增埗三巷6号之一、西增路65号2楼、长宁街7号8楼、长乐后街41号9楼。
二、南源街道 和平南四街7号2楼、南岸埗头新一巷14号6楼、南岸路2号之十一、塘前新街28号、澳口社区署傍巷1号之一、荔港南湾E21栋4楼、西场北二巷3号之一、东风西路7号之一2楼。
三、逢源街道 中山八路7号后座5楼、中山八路9号后座之一7楼、存善西街1号、文昌北路247号25楼、中山八路31号1梯8楼。
四、华林街道 光复中路善俗里6号5楼、文昌南路143号19楼、西林巷18号、20号、曾头新11号。
五、彩虹街道 西华路79号安歆公寓、荔湾路119号6楼、周门路10号之一7楼。
六、桥中街道 坦尾西巷414号、珠岛花园2栋4单元3楼、坦尾西巷176号、花语水岸9栋2单元14楼、金湾明珠8号18楼、坦尾大塘东巷38号、坦尾北五巷98号。
七、石围塘街道 新基上村直街15号、山村路17号之三6楼、芳村大道中594号5楼、大涡街一巷181号、逸彩路166号13楼、五眼桥西约165号、郭村一横巷55号、岭海街3号之二7楼、芳村大道西685号6楼、怡彩街4号4楼、新基村54号、芳村大道西52号6楼、塞坝路3号之二6楼。
八、花地街道 怡芳街2号1楼、南基大街1号之二第四层、南基右一巷2号、儒林新街6号、下涌直街13号、全福里12号7楼。
九、冲口街道 芳村大道东172号9楼、沙涌新村三巷3号3楼北侧、招村新街21号9楼、招村北外约14巷6号、招村南胜里9巷3号、沙涌涌边一巷10号、沙涌涌边二巷6号、青紫大街16号。
十、白鹤洞街道 金达街47号5楼、鹤洞路二巷九号6楼西侧、海德二街四号(保利和光晨越4栋)7楼、海德二街四号(保利和光晨越4栋)19楼、融穗街4号(融穗华府1栋)16楼、观鹤四巷10号5楼、海荣街16号(海德公馆10栋)4楼、鹤洞路173号5楼、锦御二街2号(中海花湾B2栋)39楼、金钰街13号(珠江金茂府1栋2单元)4楼。
十一、东沙街道 南漖西社街七巷39号、南漖新村九巷3号。
十二、中南街道 教师新村一巷19号、海中东约四巷23号、水口七巷4号、菊树十一巷33号、海中一路五巷9号、海南香凝六巷18号、地塘一横街25号、海中八路三巷14号、海中东约一横街70号。
十三、海龙街道 凤池村446号5楼、西约一横街三巷3号、增滘洪石坊205号、增滘东约68号、增滘东约139号、增滘东约89号、增滘南约80号、增滘大和东约20号、大和东约北街10号、龙溪沙溪村108号、上村大街一巷2号、东联北约东街三巷10号、联和约大街九巷1号、杏霖街10号24楼、增滘东约36号、海北湖兴街3巷5号、增滘东约50号。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