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
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学历教育支出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所段,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父母(监护人)各按标准的50%,扣除父母(监护人 )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