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自2023年8月起,统一按公告的平均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缴费上下限为职工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将修改预设的缴费上下限,参保单位无需专门操作。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自动按下限执行,高于上限的则将直接按上限封顶。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2023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7069元,按5%的比例缴纳,缴费金额为4241.4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218元/人/年,长期护理保险费35元/人/年,合计4494.40元。以上缴费标准执行后,此前已按原标准缴费的不再补差。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参照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