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生20名。
二、招聘对象
医生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类本科学历以上人才,类别如下:
1.三级医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学科带头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2.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主治医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取得医师执业证和规培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填写《大庆市第五医院2023年编制外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贴个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式一份。应聘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无违法违纪证明、政治表现情况说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医生岗位名额报满为止,根据报名情况,满足面试条件即进行面试工作。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大庆市第五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dqsdwyyrs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点为大庆市第五医院人事科。
3.能力测评
医院统一通知报名审核通过者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以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
4.聘用
医院与医生按照《大庆市第五医院直聘人员管理办法》采取直接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入职时间优先落实编制。
五、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岗位执行与在编员工同等工资标准,参与科室绩效分配。
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缴纳“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公积金)中的单位应缴部分和其他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享受年度物业采暖补助。
3.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享受“安家费”,具体标准面议。
4.急需的紧缺医疗专业人才给予特殊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大庆市第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大庆市第五医院人事科0459-6915937、6915337,求职邮箱:dqsdwyyrsk@163.com,长期接受医疗相关专业人才求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