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理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FF54D0E9E5BBD089C998AFA75EB11108?region=410702000000
申请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自主择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应没有商业贷款记录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营业执照
4.反担保人详细信息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
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新乡市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导办台;电话:0373-3690611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西街街道;新乡市红旗区西街街道平原路与劳动路交叉口西南角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 冬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