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催收巨头”永雄集团179人被带走调查,安徽警方回应:正在侦办中)
红星资本局5月25日消息,今日凌晨,国内最大的“催收公司”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突然发文宣布停业。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永雄集团突然停业或与分公司被警方调查有关。
永雄集团告全员书
上述《员工书》中透露,“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执法,相继介入集团卫成公司吉首分公司,集团怀化分公司、湘潭分公司和邵阳分公司调查,共将179名员工强制带往安徽,并分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员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但永雄集团并未透露分公司被调查的原因,只是强调“永雄集团绝对不存在公司违法犯罪行为。”
5月25日,红星资本局致电安徽省公安厅,询问永雄集团案件详情,相关部门回复称:“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红星资本局发现,数天前,一则“警方‘突袭’永雄邵阳分公司”的视频在抖音平台传播。有网友发文称,警方带走了永雄集团邵阳分公司的多名员工。
视频截图
5月24日,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永雄集团,三位不同的员工均表示:“没有邵阳分公司了”,问及是否被警方带走调查时,三位员工口径十分一致,只称“现在没有邵阳分公司了。”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员工书》在25日上午10时左右已被删除。
永雄集团网站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总部位于湖南长沙,分支机构覆盖全国20多座城市,业务涉及信用卡、消费金融等个人信贷不良资产管理领域。2019年,永雄集团曾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
近年来,永雄集团因催收事件多次陷入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统计,截至5月22日,永雄集团在黑猫投诉平台的投诉量达到153件,当中不乏“短信威胁”“电话轰炸”“爆通讯录”“骚扰他人”等投诉。
相关新闻
179名员工被警方带走!催收巨头永雄集团宣布全体停业,曾赴纽交所上市未果
5月25日凌晨,全国催收巨头、总部位于湖南长沙的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雄集团”)宣布从即日起停业。并在官微发布《告全体员工书》,表示集团相关部门将商讨善后事宜,应对可能到来的最坏局面。
近日,永雄集团多地分公司数名工作人员被警方带走调查,引起社会关注,永雄在《告全体员工书》中亦承认了这一消息。
安徽警方跨省执法,179名永雄员工被带走
“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执法,相继介入集团卫成公司吉首分公司,集团怀化分公司、湘潭分公司和邵阳分公司调查,共将179名员工强制带往安徽,并分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员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据永雄集团透露,公司员工数量近年来大幅下降。员工从疫情前的1.7万人,降至疫情结束后的7000人,经此事件后又降至2000人。
在《告全体员工书》中,永雄多次强调集团始终合法合规运营。
“需要请大家相信的是,永雄集团绝对不存在公司违法犯罪行为!”
“永雄虽然艰难生存于舆论的灰色地带,但始终稳步运行在法律的底线之上。”
同时,永雄集团披露向地方政府提出的三项请求。
一是请求协调湖南省公安机关对永雄进行立案调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湖南省公安机关对永雄员工涉嫌的犯罪具有管辖权,由湖南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便于开展侦查活动,相较于外省警方异地办案更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也可避免外省警方不规范办案甚至非法办案对永雄及员工造成重大利益损害。
二是请求协调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安徽省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模式进行调查,如存在违法违规办案行为,请协调予以纠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升级。
三是请求派驻工作组对永雄此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指导,妥善解决可能即将全面爆发的网络舆情及员工善后问题,避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群体性事件。
赴美上市暂停,延期至今
据公司官网,永雄集团成立于2014年4月,总部位于湖南长沙,创始人为谭曼,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小芳。此前的招股书显示,2019年永雄集团拥有全职催收员工超过1万名,其中1000人为资深催收专家,每位收款专家的平均收款额能达到2.7万元,待催款项达400多亿,佣金率在35.3%以上。
永雄集团的辉煌时刻在2019年前后,彼时它正计划在美国纽交所上市。
据SEC资料,永雄集团最早在2018年10月提交上市申请草稿版,之后经过三轮问询,于2019年10月正式提交招股书,计划于2019年11月20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发行928.2万股美国存托股票,每股7.75美元至9.75美元,至多募资9050万美元。但在计划上市日当天,因需要向SEC提供补充资料且来不及收到回复,永雄集团表示上市日期将顺延一天。而后一直延期至今。
2021年初,谭曼再度提及上市愿望,称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在合适的资本市场上市,通过上市融资开设地方AMC。
2022年9月,永雄集团发生股权变更,新增5名股东,引入一名外国公司股东EP NEXT CHINA FUND I,LLC,持股1.28%,还引发了外界对永雄集团再次赴美上市的猜测。
监管方面,银保监、央行等部门多次发文严厉打击非法催收、暴力催收,强调不管是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消费金融、小额贷款等新兴非银机构,都必须规范催收方式。
5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介绍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催收标准)的研制工作,正在征求从业机构的意见。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该《催收标准》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权限做出明确要求。
监管要求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加强催收人员管理,具有明确的催收工作管理部门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催收工作;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连带责任人等相关当事人催收,不应对无关第三人催收;要求催收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并签署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