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广大出租车经营者要求,为给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在前期广泛征求市区出租车驾驶员意见的基础上,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制订下发了《烟台市市区巡游出租车车型标准(试行)》,自2023年7月28日起,凡技术标准符合《烟台市市区巡游出租车车型标准(试行)》要求的车型,市区出租车经营者均可自主选择,现就具体标准公告如下:
一、通用标准(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1.出租车专用配置要求
车辆中控台要有放置计价器和GPS主机、顶灯、行驶记录仪等设备的安装口,并且必须有专用线束。
2.外观要求
新车、硬顶、三厢、四个车门、五座乘用车,行李厢应与车座分离。
3.尺寸要求
(1)外形尺寸最低要求为:长(mm)/宽(mm)/高(mm)≥4500/1700/1450;
(2)行李厢/后备箱容积≥310 L(使用CNG燃料车型除外);
(3)轴距要求≥2650 mm。
二、针对清洁能源车型的特殊要求
1.燃料管路和燃料种类系原厂配置,出厂后未经改动。
2.排量要求≥1.6L。
三、针对新能源车型的特殊要求
1.电池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以工信部公布的数据为准):
(1)纯电动车型(充电版):电池综合工况续航里程≥ 400公里;
(2)纯电动车型(换电版):电池综合工况续航里程≥ 300公里。
2.最大功率要求≥100KW。
四、车辆技术等级
首次登记时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