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安局暂停对外服务通知 海丰县公安局暂停对外服务通知公告
社会热点2023-09-02 17:15:34未知
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预公告》文件要求,市三防指挥部计划于9月1日零时起到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按照通知要求,海丰县公安局出入境、治安户政(含各派出所户籍室)、交警车管、违章处理等办证服务窗口于9月1日起暂停对外服务,恢复服务时间按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发布指令解除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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