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大名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社会热点2023-01-04 11:34:15佚名

邯郸大名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经县领导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大名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岗位数10个,5个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个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 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 12月 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择业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首日;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2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详见大名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0.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dam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dami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发布《报名通知》。考生可在《报名通知》内复制报名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8:30至2023年1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报名考务费减免。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持相关证件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房间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大名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大名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4.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为大名县人社局216房间。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时长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完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同考场同岗位考生面试题目一致。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以及专业理论知识、交流沟通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面试题目并签订保密协议。

  6.邀请评委。本次面试由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8.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领导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大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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