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种新冠疫苗对于预防重症、预防死亡有很好的保护作用。我县在用的新冠疫苗,根据生产工艺术不同可分为灭活疫苗、重组蛋白(CHO细胞)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注射型、吸入型)。基础免疫后,适时加强免疫可以使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
2.基础免疫:对象为3周岁以上人群。腺病毒载体疫苗基础免疫1剂次,灭活疫苗基础免疫2剂次,CHO细胞疫苗基础免疫3剂次;其中,3-17岁人群仅限使用北京生物、科兴中维、武汉生物公司及分包装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
3.加强免疫:对象为18周岁以上,且基础免疫使用灭活疫苗或腺病毒载体疫苗的人群。加强免疫2剂次。18-59岁人群基础免疫6个月后、60岁以上人群基础免疫3个月后加强免疫第一剂,第一针加强免疫后6个月可加强免疫第二剂。
4.腺病毒载体疫苗:分为注射型和吸入型两种。其中注射型既可用于基础免疫,也可用于加强免疫;吸入型只可用于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基础免疫者,只可选择腺病毒载体疫苗同源加强。
5.灭活疫苗: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3周以上(深圳康泰疫苗间隔至少28天)。使用灭活疫苗基础免疫者,既可选择灭活疫苗同源加强,也可选择CHO细胞疫苗或任一剂型腺病毒载体疫苗序贯加强。 优先考虑使用不同工艺疫苗序贯加强。
6.CHO细胞疫苗:基础免疫3剂次,各剂次间隔28天,暂不进行任何加强免疫。
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接种的对象尽快去就近接种点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