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起于鹤哈高速公路绥化东互通处,终于大庆市红岗区杏四路与东干线交叉点处,途经望奎县、青冈县、兰西县、安达市、大庆市(红岗区),为省级高速公路网的横线之一 ,是省内中北部连贯东西的高速通道。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与周边高速公路连通对接,将成为京哈高速外出省进京的第二大通道。
在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并入省内高速公路网收取车辆通行费前,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关于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并网收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并已完成征求意见。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并网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计划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21〕3号)执行,收费标准及收费期从项目交工通车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计划设置9处收费站并网收费:
绥化北互通收费站(K7+620)
卫星互通收费站(K28+280)
望奎南互通收费站(K47+795)
民政互通收费站(K67+635)
青冈互通收费站(K78+625)
燎原互通收费站(K107+898)
火石山互通收费站(K124+606)
万宝山互通收费站(K167+531)
红岗东主线收费站(K182+450)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
1类客车为微型小型客车,为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收费标准为0.45元/车·公里;
2类客车为乘用车列车以及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为10至19人的载客汽车,收费标准为0.80元/车·公里;
3类客车为车长不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大型载客汽车,收费标准为1.10元/车·公里;
4类客车为车长不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大型载客汽车,收费标准为1.45元/车·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