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2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岗位为济川街道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具体从事社区(村)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创建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有泰兴市户籍且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5、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社区(村)推荐的方式,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有报名意向的人员,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社区(村)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济川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一);
资格审核:由街道社会事业局对村、社区推荐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在招聘全过程中,被推荐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街道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面谈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聘用单位将于面谈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共济川”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与泰兴市兴源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兴燕分公司签订合同。
五、岗位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聘用时间为3个月,工资按泰兴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52748;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5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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