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主城区“卖旧换新”该如何操作呢?
市住建局鼓励由房地产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售房款抵作新房购房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了鼓励房企经纪机构开展“换新购”业务合作外,此次新政还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一次性团购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将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助。
【拓展】
购房奖补政策调整后,2023年12月31日前(含),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二手住房的,仍按照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
2024年1月1日后(含)购买二手住房的,将不再给予奖补;
而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奖补;
对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
“卖旧换新”日期须相差365日内(含),对先后顺序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