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及许政纪【2021】18号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现将公租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关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9户,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 2月21日——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