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在河东区内工作,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1)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
(3)各类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主管部门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租赁型人才公寓,同一家庭有多人符合条件的只能租赁一套。申请人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临沂五区内(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时间
首批入驻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及申请人层次择优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