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沿江路北果园路东侧地块(天电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与此同时,房屋征收红线范围曝光。
具体房屋征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本着自愿原则,可以选择:1.货币补偿方式;2.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3.双置换(低价位商品房安置)。
因“双置换(低价位商品房安置)”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故仅供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自愿选择,不作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选择补偿方式,逾期未选择的,视为默认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