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次性生育补助,2023年的标准详情如下:
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上述标准的一半。
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总和除以省本级生育人数,得出3874元,较上年度增长60元。
所以,可得出2023年度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
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3874元。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为1937元。
此次通知调整的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来源: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3113607/202309/t20230921_29496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