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所需条件:
家庭户由符合条件的一方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人持有南湖区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为连续有效状态;2022年以来在南湖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相应社保缴纳记录为连续状态。申请人配偶有2022年南湖区居住登记记录、且于文件发布日前在本区办理的居住登记为有效状态。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享受住房保障申请表》,表格由窗口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就业证明;参保证明;车辆价格证明;收入证明。其余涉及加分的材料请结合个人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