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应涵盖原因不明的特发性癫痫和因脑内各种明确病变或损伤所致的症状性癫痫。
1.反复发作性抽搐、意识障碍,感觉、精神或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具有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刻板性的特点。包括强直-阵挛、强直、阵挛、肌阵挛发作、失神、失张力发作。发作间隙无任何异常。病程中至少要有 2 次以上的发作史。常因过劳、惊恐、暴饮暴食、感染、过度换气及月经来潮时诱发。
2.脑电图(EEG)或视频脑电图(Video-EEG)见尖波、棘波、尖—慢波或棘—慢波等痫样放电表现。
3.应除外其他非癫痫性发作性疾病,如假性发作、晕厥、偏头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过度换气综合征、发作性睡病等。
4.抗癫痫药物治疗可控制发作。
符合上述1、2、3条或1、2、4条可以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