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 09:00 ~ 10:00,由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主办的纳税人学堂直播课堂又来啦!本期以2023年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为主题,由赵芳芳老师倾情讲解,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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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