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阳春市发现12例市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9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别为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群筛查、主动检测或已闭环管理的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赵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永宁镇居委会圩头,为外市返乡学生,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赖某,男,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南河村委会南河小学旁,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植某,女,现住址:阳春市石望镇中垌村委会垌心村,为12月11日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严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钟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春湾镇山角村委会柑子园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5:范某,男,现住址:阳春市马水镇石田村委会皮山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6:朱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春城街道朝阳路景阳楼,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杨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春城街道铂金湾59栋,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8:高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潭水镇中国石化阳春鸿顺加油站旁,为外省来春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9:周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潭水镇中国石化阳春鸿顺加油站旁,为外省来春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0:田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潭水镇中国石化阳春鸿顺加油站旁,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1:肖某,女,现住址: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委会大田岗村,为12月1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2:张某,女,现住址: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委会大田岗村,为12月1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胡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春城街道铂金湾北区1栋,为外省来春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女,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同乐村委会新寨村,为12月13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林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陆某,女,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同乐村委会新寨村,为12月13日公布的确诊病例林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李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双滘镇黄江村委会黄江市场对面,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黄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合水镇竹园龙尾制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陈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岗美镇潭簕村委会塘元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杨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河西街道山尾路1巷,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李某,男,现住址:阳春市三甲镇庞垌村委会保角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男,现住址:阳春市马水镇一品佳超市对面,12月6日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根据流调情况重点场所均已落实管控并进行了终末消毒。
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接种新冠疫苗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没有完成接种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请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