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县2023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国家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或在读大学生;
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地;
③诚实可信、遵纪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④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特殊情况下可由借款学生的近亲属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地。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利息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起产生自付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办理须知
1.办理时间
2023年7月17日—9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2.办理地点
睢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乐园路1号 县第五小学南门进入)
3.办理方式首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现场办理。续贷:学生自行线上远程办理,或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4.所需资料首贷:
①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续贷:无需任何纸质资料,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自行远程办理。
5.办理流程
首贷:学生申请—现场签订合同—学生到校报到—高校录入回执—银行审批发放。
续贷:学生在线申请—手机支付宝实名认证—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学生到校报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银行审批发放。
三、注意事项
1.贷款学生申报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贷款所需资料均无需任何单位盖章。
四、咨询热线
睢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6-80376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