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整治范围
各物业服务区域
主要任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轮毅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车架号码、品牌类型、破碎程度等信息,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
针对无物业管理服务的城市居民小区,各县 (市、区)、园区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街道、社区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有关要求
各县 (市、区)、园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废弃汽车专项整治排上工作日程,积极宣传并督促辖区各物业企业对物业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后期的核实工作。
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排查清单进行汇总,于2023年4月10前报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
各县(市、区)、园区主管部门要对照任务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于2023年10月底前报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
各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要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影像资料留存,认真仔细填写《物业服务区域废弃汽车排查清单》,报所在地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的执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