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适用于选择济南就业创业的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济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开设公积金账户的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享受支持政策:
1.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2.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3.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