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范围
本通知所指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范围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医院、科研院所、学校)。上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按程序获得生活补助,经费由省人才建设资金予以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定发放。
其他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组织对截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或在站时间满1年的博士(后)(含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进行认证发放,认证工作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结束,逾期未进行认证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发放机会。
申请入口:山东省博士后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