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大学生招引政策 丰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社会热点2023-11-09 15:37:12未知

丰县大学生招引政策 丰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丰县大学生招引政策

  适用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2021年4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申请条件:

  在我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我县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首次在我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且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如下补贴:

  一是购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本科学历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3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县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网上审核备案的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毕业生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不含购买小产权房、单位自建联建房等)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满5年后,分别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20万元。其中,海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增加5—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购房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与县内其他购房补贴政策重复申请。

  二是租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本科生3年内(计算到月)、硕士生和博士生5年内(计算到月)没有购房的,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本科生1.5万租房补贴、硕士生和博士生5万元租房补贴。

  三是生活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可根据学历申领相应的生活补贴,补贴3年。博士研究生为5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为4000元/月/人、本科毕业生为2000元/月/人。

  四是交通补贴。全职引进的非丰县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是专项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丰工作,在丰县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职为企业服务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学费补助(已享受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的除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75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1.5万元;“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2万元,博士毕业生3万元。

  (一)引进时间界定: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毕业时间界定:2021年引进的毕业生应为2016年6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2022年引进的毕业生应为2017年6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2023年引进的毕业生应为2018年6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三)企业界定:在丰县注册且正常纳税的县属企业,产业领域应属于符合我县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科技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范畴。

  申请兑付程序

  (一)申报。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各企业于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 (选择丰县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http://218.3.204.74:7001/xzrcywtbsb/login.jsp进行网上申报。

  (二)初审。各镇(街道)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汇总复审。

  (三)评审。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拟补贴建议人员名单。

  (四)公示。拟补贴人选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块予以公示。

  (五)补贴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至享受补贴人员的彭城英才卡(彭城英才卡由本人凭系统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

  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咨询单位: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办公室

  单位地址:丰县

  咨询电话: 0516-892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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