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4年6个月!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

社会热点2023-07-09 10:08:39未知

被判14年6个月!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宣判


庭审现场

7月7日,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庆阳市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被告人李崇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追缴到案的犯罪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崇暄在担任庆阳市镇原县原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等72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401.5万元。另被告人李崇暄尚有财产1913.56419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崇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崇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崇暄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自愿认罪,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综合考虑被告人李崇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李崇暄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在多地"炒房"的副厅长落马 办案人员:典型的守财奴

6月16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李生发受贿案,被告人李生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对追缴到案的受贿财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案的财物,判决继续追缴。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副厅长李生发受贿案一审宣判。 图据武威中院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生发在担任甘肃省永靖县县长、县委书记,康乐县委书记,平凉市副市长,白银市委组织部长,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281余万元,违法所得产生孳息62万余元。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生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李生发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但其受贿时间长,部分赃款尚未追缴到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李生发,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肃临夏人,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当过一年小学教师,随后进入临夏县委宣传部,先后在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办公室,临夏州卫生局,临夏州委秘书处任职。

2005年,李生发出任临夏州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后成为平凉市副市长,白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直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1年4月,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李生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1月,李生发被“双开”。

2022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布对李生发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剖析文章,以下是文章节选:

“前40年的贫穷和困顿,让我格外渴望金钱”

李生发出生于临夏州一个贫困家庭,在他小时候,除了过年,很少有吃饱饭的时候。“记得刚要上学那会,我天天蹲在鸡窝旁,母鸡一出窝,赶紧小心翼翼地捡起热乎乎的鸡蛋积攒下来,终于凑够20颗,交了学费,来到了盼望的校园。”李生发回忆道,“我知道自己背负了一家人的期望,因此不敢懈怠,努力学习。”

1981年,李生发考入临夏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临夏县一所村学任教。彼时的李生发有干劲、肯拼搏,机缘巧合,第二年就被调到临夏县委宣传部工作。之后又辗转经历了多个工作岗位,工资收入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提升。他本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党工作上,却开始心思漂浮,整日想着如何投资捞快钱,导致债务缠身。

李生发。图据甘肃省纪委监委

“我家境贫寒,工作后急于改变窘迫的生活,结果错误投资导致经济状况雪上加霜。直到40岁,我才过上不用还债的日子。”李生发坦言,“前40年的贫穷和困顿,在我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让我格外渴望金钱。”

2006年,李生发的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他被提拔为永靖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大了,接触的人也多了,在一些人的眼里,李生发成了必须“拿下”的“猎物”。

“当上县委书记后,第一次有人将装有两条烟的文件袋放到我的办公桌上,我推辞不掉,收下后,心里总是惴惴不安。”最终,在退还与不退间,李生发选择了后者,迈出了收受礼品的第一步,“到收下第二个人送的茶叶、第三个人送的字画后,我慢慢习以为常。逢年过节把这些礼品送给亲友时,心里还有一种成就感,觉得自己当了官有本事、有面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与形形色色老板的接触中,李生发内心逐渐失衡。“为什么我这么努力却过得清苦?”“凭什么老板们赚钱那么容易?”这两个问题成了他的心魔,不断侵蚀着他的思想防线。

特别是在接受了老板们的高档宴请后,他的理想信念愈发动摇,把宗旨意识、纪律规矩抛之脑后,平日里的管理服务对象变成了勾肩搭背的“江湖兄弟”,正常的项目洽谈变成了“友好合作”。在欲望的支配下,李生发频频踩“红线”、闯“雷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档酒不喝,饭后定要前往夜总会唱歌娱乐,并接受有偿陪酒服务。就这样,李生发从谨小慎微到挥霍放纵,从小占小收到大贪大敛,在违法乱纪的泥潭里愈陷愈深。

李生发收受的部分金条。图据甘肃省纪委监委

经查,2006年至2020年,李生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陈某等18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81万余元。

钱财投入“炒房”,薄情寡义对哥哥一家漠不关心

2007年,李生发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用小名“李居良”申办了一张身份证,同时给儿子也办理了另一张身份证。在两个身份证的掩护下,李生发开启了他的“双面人生”。

作为“李生发”时,他表现得积极上进、廉洁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实在,还提醒其他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正衣冠”;而作为“李居良”时,他毫无原则底线,无视纪法、肆无忌惮。

为了躲避监督,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作为其房产倒卖、行贿受贿的“隐身衣”。他从不在临夏、永靖、康乐等地办理银行业务,大部分赃款都是亲自带到兰州,存到不同银行网点。据查,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李生发先后以“李居良”名义存款810万元。

2008年,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在兰州市购买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产,之后他转手卖出,净赚39万元。2009年后,李生发又用他和儿子的两个虚假身份证,在永靖县、广西北海、陕西西安等地购买了多套房产。“炒房”带来的资产急剧膨胀,冲昏了他的头脑,2019年,在听闻自己正被组织调查的情况下,他仍在兰州市购买了3套旧房等待拆迁补偿。

李生发收受的部分文物彩陶。图据甘肃省纪委监委

“办理买卖房产手续我都用‘李居良’的名字,交付房款也是用‘李居良’名下的银行卡刷的。我很自信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怎料现在成了我违法犯罪的铁证。”在留置点,李生发痛哭流涕道,“那一套套房产像一口口棺材将我入殓,一沓沓钞票像一堆堆冥币将我掩埋……”

“李生发是典型的守财奴,薄情寡义。”办案人员说,在李生发求学时,其哥嫂为了供他上学牺牲了很多。然而,当上领导干部后,李生发为了标榜清廉,对哥嫂十分吝啬,只在过年时给其几百元“意思一下”;侄子一家四口至今挤在很小的廉租房中,而李生发曾在侄子住的小区倒卖过3套房;侄女前两年在兰州买房时由于手头紧张,四处借钱,李生发也不愿出手相助,自己却在兰州购买了3套房做投资……他把大部分钱财投入到“炒房”中,对哥哥一家的冷暖漠不关心。

本文标签: ,犯罪  ,李崇暄  ,受贿罪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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