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教育
1.子女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学费发票。
2.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
二、继续教育
1.学历继续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及学费发票(取其一)及所取得证书。
2.职能继续教育所获得证书。
三、住房房贷利息
1.住房贷款合同。
2.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3.房产证。
四、住房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身份证(或者出租单位营业执照)、租金支出凭证。
五、赡养老人
书面分摊协议。
六、大病医疗
病历本、收费单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