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11月14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3-11-14 15:34:17未知

大庆11月14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通告原文如下: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由于受气象因素影响,经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将发生中度至重度污染。按照《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哈大绥”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3年11月14日8时启动大庆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性减排措施

  1.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进一步加强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提升对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执法检查频次。

本文标签: ,大庆市  ,作业  ,措施  ,天气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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