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青春有为”
二、活动对象
我校2023级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地点
西区操场大舞台
五、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承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
六、参赛曲目
歌咏比赛曲目包括两首:一首为必选曲目校歌《托起明天的太阳》;另一首可从推荐曲目中选取(见附件),也可围绕主题,自行选取基调昂扬向上,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美好新时代的其它优秀歌曲。
七、活动安排
各学院分别组建一支80—100人的参赛队伍,于10月13日前将参赛歌曲、伴奏音乐报音乐与舞蹈学院,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比赛前要组织集中彩排,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3个。
九、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活动对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青年学生的爱党爱国爱校情怀,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筹备,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到位。
2.科学安排,丰富形式。各单位要把歌咏比赛和文化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学习、工作,又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多样。
3.加强指导,主动对接。此次比赛音乐与舞蹈学院负责安排专业指导,各学院主动沟通,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