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档案馆档案查询具体流程如下:
一、查阅登记
查阅者凭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履行登记手续,如实填写《档案资料查阅登记表》,申请查阅。
工作人员扫描查阅者身份证,填写电子登记表。
二、咨询检索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电子目录或纸质目录检索需要的信息。
三、档案借阅
工作人员将检索到的结果填入《档案资料查阅登记表》。有数字化全文的档案可当场阅读,未数字化的档案需库房管理人员到库房调运原件。
四、档案复制
如需复制,需向工作人员申请,工作人员审查后方可复印或打印。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档案馆档案材料证明章。
五、档案归还
档案原件仅限在接待利用中心阅读,离开前必须保持档案原貌,工作人员应核对检查,并于当日如数归还库房管理人员。
六、意见反馈
查阅者查阅结束后,根据个人意愿在留言薄上留言,反馈利用效果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