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哪些人要打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
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和第一剂次加强免疫要间隔6个月以上)。
暂缓接种情形:
(一)目前感染新冠病毒;
(二)感染新冠病毒后6个月内;
(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伴或不伴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急性感染性疾病症状;
(四)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
不能接种、不建议接种情形:
(一)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
(二)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