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落马两年多之后,“老虎”蔡鄂生获刑!
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院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图为蔡鄂生接受媒体采访画面
蔡鄂生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今年72岁。
图为蔡鄂生受审画面
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绛县农村插队,当过兵,1975年4月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3年后到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蔡鄂生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从那时起至2001年,他在央行工作了19年,历任央行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司长、行长助理等。
2001年5月,蔡鄂生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12月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直至2013年6月退休。
2021年7月30日,蔡鄂生被查。
2022年1月,蔡鄂生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
蔡鄂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2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蔡鄂生被公开“点名”。
工作报告提到,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严查蔡鄂生、何兴祥、宋亮等利用金融监管审批权、金融资源搞腐败的“内鬼”。
此次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7亿余元。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
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鄂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蔡鄂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鉴于蔡鄂生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根据蔡鄂生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女官员在中央巡视后落马 上级蔡鄂生大搞权色交易在70岁时被查
2022年9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委员会发布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政知君注意到,上述通报披露了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落马原因,其“靠监管吃监管”。
此外,上述通报还提到了,在全系统开展项俊波、蔡鄂生、杨家才以及赖小民、何兴祥等重大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会党委坚持从本级改起,深刻反思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规范监管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政治能力、履职用权、廉洁自律、修养作风等方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4岁辞去公职后赴恒大任职
姜丽明,女,汉族,1962年7月出生,山东乳山人,大学本科学历。
图为姜丽明主持会议画面
公开资料显示,姜丽明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了8年多,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
2003年9月,姜丽明调任原中国银监会工作,先后任职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湖北银监局副局长,2006年2月开始任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2011年1月晋升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任职9年。
2015年3月,姜丽明出任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任职一年8个月,2016年11月,54岁的姜丽明从中国银监会辞去公职,结束了32年的金融工作。
不久,媒体披露,姜丽明已赴地产企业恒大集团出任监事长一职,随后,其升任恒大集团副总裁。
2022年4月,姜丽明被查。
在姜丽明被查之前,去年10月,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中国银保监会,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视。
今年2月22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
巡视组反馈称,中国银保监会存在不少问题,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系统中利用监管权谋私问题多发,政商“旋转门”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
此次中国银保监会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提到,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严肃查处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靠监管吃监管”问题。开展监管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完善监督,开展系统干部投融资行为、公私分开、非公务交往和监管问责等执行情况检查或“回头看”。
蔡鄂生下属
此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还提到了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其于2021年7月落马。
图为蔡鄂生在地方银行讲话画面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被查时已经70岁了,他曾在2005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原银监会副主席。当时姜丽明是他的下属,历任原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主任等。
蔡鄂生被指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等。
在姜丽明离开原银监会之后,2016年11月,时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委书记(正局级)的郭鸿接替她,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机构改革后,他任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
2021年3月,郭鸿主动投案。据媒体报道,郭鸿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个“落马”的部门一把手。
2021年12月,郭鸿被双开。官方称其搞迷信活动,频繁出入私人会所,为亲属入职金融机构打招呼,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泄露巡视工作信息,利用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贷款打招呼,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此外,郭鸿还被通报身为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破坏监管秩序,以权谋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图享乐,道德败坏,家风不正。
多只“老虎”被点名
除姜丽明、蔡鄂生外,此次通报还提到了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
项俊波,1957年1月出生,重庆人。他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1年10月,他履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7年4月,项俊波被查。2020年6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敛财1862万元。
杨家才出生于1961年,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2013年5月,他履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2017年5月,杨家才被查。2018年7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7年,杨家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2308.62万元。此外,其还有3159.593229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赖小民长期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2009年1月,他调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12年9月,他履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8年4月,赖小民被查。
图为赖小民受审画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5日一审宣判,认定赖小民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88亿余元,贪污人民币2513万余元,赖小民有配偶而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决定执行死刑。2021年1月2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何兴祥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1年9月被查。
2022年8月,何兴祥受审。检方指控:2006年至2021年,何兴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敛财6636万元。何兴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