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十批政府专职消防员(高新)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报考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阳江市以外政府专职消防队正常退出人员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消防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35周岁。具备器材装备维修、潜水、绳索救援、信息通讯、体能训练等消防急需专业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40周岁。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在同等条件下,退役消防员或退役军人,有球类(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文体特长、机电维修、公文写作等特长、有B2驾驶证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期间曾存在违反纪律行为被所在单位列入“黑名单”的。
5.现在其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仍存在聘用关系,未取得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
6.历次阳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察或复查不合格、公示录用未报到和体检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