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信丰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第一批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全县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在有关单位和社会爱心企业踊跃申报的基础上,经对接协商,确定了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第一批优待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相关优待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信丰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第一批优待目录清单
中共信丰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丰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