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镇平县电动车上牌标准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可按规定发放普通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绿牌);
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和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可按规定发放其他电动车标识牌(黄牌)。
对于车主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格证明的,需提供所在村委(社区)证明,或到原购买电动车企业开具证明(含车架号),车主签订承诺书,可安装电动车号牌(黄牌)。
对以往发放的“核发牌”、“备案牌”等各类号牌和外地号牌延续使用,也可到登记挂牌服务点免费更换。
对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属性的,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