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申领补贴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
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奖补。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将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