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襄阳市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规划》落实。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围绕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森林防灭火规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各地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落实《规划》建设资金,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加快推进森林防灭火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特此通知。
- 附件: 襄阳市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30年).pdf
- 政策来源: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http://zrzygh.xiangyang.gov.cn/zwgk/gkml/ghjh/202308/t20230828_33640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