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防控物资保障组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持续供应退热类药品的通知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维护药品市场供应稳定,我市将于12月23、26日分两批通过定点、拆零、限量、限价销售的方式,合计向市场投放布洛芬片300万片(3万瓶)、对乙酰氨基酚片200万片(2万瓶),后续视销售情况、群众用药需求等商议增加投放数量。具体如下:
一、药品品种及价格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规格 | 销售方式 | 零售价格 |
布洛芬片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1g | 拆零销售 | 4元/10片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3g | 拆零销售 | 4元/10片 |
二、购买方式
12月23日起,市民在指定药店凭身份证线下购买,购买时需登记身份信息,以便查询。每人每周限购退热药品(布洛芬片或对乙酰氨基酚片)一次,购买量不超过10粒。零售药店拆零销售时查询购药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对一周内重复购药的市民不得再售,确保退热药按需有序供应。
三、购买途径
本次退热药通过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2家零售连锁企业的零售终端供应。市民可前往上述零售连锁企业的蓬江、江海、新会、开平、鹤山、恩平所有门店按需购药(台山市购买途径另行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我市加大生产供给布洛芬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等退热药,建议市民合理购药,不要盲目囤药。
(二)用量用法请参照药品标签提示,不能同时服用两种或以上含解热镇痛的药品;如患者持续发热三天未退烧,建议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12月23日起,两家指定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陆续供应退热类药品,市民可致电有关药店查询。
(四)为保障覆盖人群,本次供应的药品采取销售限制措施,如发现零售药店私自囤药,或将保供药品挪作他用,可致电12345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店保供资格,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江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防控物资保障组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