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113号令)规定,重大民俗活动期间,为浓厚节日氛围,经台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允许辖区市民在指定时间段、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燃放、销售时间
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春节)、2月5日(元宵节)全天。
集中定点燃放、销售区域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疏港大道以西、开发大道以北至椒江城区)按规定在燃放点集中燃放。
台州湾新区建成区范围(黄线范围内为城市建成区)
集中燃放点位图
1号燃放点:浙江洁妮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面(原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红线范围内为允许燃放区域)
2号燃放点:香榭水岸小区以北(东海大道南200米)
(红线范围内为允许燃放区域)
为方便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与燃放点保持安全距离前提下,就近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并在允许燃放时间段内向广大市民销售。
非建成区范围的按照市区会议精神有序燃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在非规定时间、非指定区域段燃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