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3年8月1日起,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本人优待证,在连云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优待政策。详情如下:
从2023年8月1号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含镇村公交,不含预付费定制公交)。
温馨提示: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优待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出行。尚未办理优待证的优待对象,可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