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淮安休过产假还能再休年假吗?
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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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