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许维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维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许维彬曾在安徽粮食系统工作超过20年,“双开”通报中称,许维彬“粮心”泯灭。与此同时,许维彬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监察对象、前同事——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高广成也在1天前落马。许维彬不仅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管好身边人。
图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被指“粮心”泯灭
利用仓储设施建设之机搞权钱交易
许维彬“双开”通报中称,经查,许维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在粮食系统任职期间,见利忘义,“粮心”泯灭,公然利用粮食调控、仓储设施建设之机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安徽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
许维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维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粮食系统工作超20年
落马前半个月还曾参观烈士纪念馆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许维彬在进入安徽省纪委监委前,曾在安徽省粮食系统工作超过20年。1996年10月起,许维彬历任安徽省粮食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调控处副处长、调控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等职,2013年6月起任安徽省粮食局副巡视员,2015年11月起任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2018年起任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12月,许维彬离开工作了20多年的粮食系统,任安徽省纪委监委驻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许维彬(资料图) 图片来源:安徽机关党建网
2022年7月18日,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许维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许维彬在日常工作中也扮演着“两面人”的角色。据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网站消息,2022年7月2日,也就是其落马前的半个月,许维彬曾带领驻社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利用到绩溪农商银行调研的机会,参观了许家朋烈士纪念馆,“聆听了英雄事迹,敬献了花篮,重温了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随后,许维彬还在绩溪县第一个村党史馆,尚村松木岭村党史馆内为大家上了一堂党课。
监察对象一天前落马
二人曾同为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委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曾经的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组长,许维彬不仅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管好身边人。
图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月10日消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高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与许维彬一样,还曾同为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二人有过近两年的共事经历。
公开简历显示,1964年出生的高广成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工业财务会计专业,于1997年加入徽商银行的前身合肥城市合作银行,合肥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合肥市商业银行后,先后担任行长助理、副行长及行长等职务。2005年,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徽商银行,并于2006年元旦正式对外营业,高广成也由此担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行长,2007年,高广成晋升为徽商银行副行长。而高广成在徽商银行副行长的职位上一干就是14年。
2021年5月,高广成离开徽商银行,成为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高广成曾长期任职的徽商银行已有三任董事长被查,包括首任董事长戴荷娣、第三任董事长李宏鸣、第四任董事长吴学民,此外被查的还有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何涛及徽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徽银理财董事长夏敏。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付垚 张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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