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范围包含阳春市建成区,具体范围是北至城东大道和阳春大道北段,南至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和七星园区),西至火车站广场,东至阳春第一中学高中部和阳春大道。
以上区域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的要求执行。
阳春市禁燃区范围图(红线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对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