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吸纳就业企业有哪些补贴(泰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社会热点2023-09-11 21:07:56未知

泰州吸纳就业企业有哪些补贴(泰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对象: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补贴标准: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领流程: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就业见习补贴

  补助对象: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聚焦人群: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求,全年继续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见习时长: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补贴申领: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不得见习结束后集中发放,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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