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象: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领方式:
由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统一申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同学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时要备齐以下三种资料,
一、加盖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公章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申报表可咨询各县市区就业部门领取;
二、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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